留学党、旅游客等个人客户如果想要集运或出口快件到台湾、香港、澳门或者别的国家地区应该如何操作呢?国际行李、国际大搬家又该如何办理呢?为了更方便个人用户出口货物,减轻自身负担,彪记台湾集运公布了个人物品出口清关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吧。
A:个人物品或包裹出口是有金额限制的,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
1)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的包裹,每次限值为 800元人民币;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 1000元人民币。
2)个人邮寄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3)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A:衣物书本可能是行李中的大头,这类物品一般没什么大问题,但要注意包裹中不能有粉末、液体、易燃易爆等禁寄品。
A:不能。出口商因为有完整的安全检疫证明和商品单据,可以进行肉质类食品或者药类的出口。但是私人原则上是无法出口肉类、奶制品或者药类的。而且很多国家对肉质类食品或药物进口都会有许可证管制。少量的话可以捎带的。
A:在符合进口国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以,但不能超过两条。
A:酒水原则上不允许托运,而且在国外清关时这类物品容易产生高昂的税费。
A:如果能向海关证明确属个人自用,即使价值超过1000元人民币,也可以根据单件不可分割规定,直接以个人物品出口。
有关个人包裹出口清关的问题彪记台湾集运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
Copyright©2024 彪记集运(www.bjjy168.net)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權利。闽ICP备18029657号-1
本网站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集运系统支持:朗信互联